- 索 引 号:qz01100-1000-2026-00013
- 备注/文号:泉鲤政文〔2026〕16号
- 发布机构:成人av
- 公文生成日期:2026-03-11
区教育局:
你局《关于申请设置泉州第五中学江南校区初中部的请示》(泉鲤政教〔2026〕11号)收悉。经研究,有关事项批复如下:
一、原则同意设置泉州第五中学江南校区初中部,教学楼、初中实验楼等总建筑面积18790.89㎡,设置29个班,可容纳1450人,属于全日制公办中学。待办学条件完全具备、经批准后正式招生,并由你局报泉州市教育局向福建省教育厅注册登记。
二、你局要主动对接区委编办,区财政局、人社局、医保分局等有关单位,严格按照学校用地、设计规范及设置标准等,抓好学校教育教学设施设备建设,配齐教师队伍。
三、你局要履行主管部门职责,加强对学校的管理和指导,推动学校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,坚持“五育”并举,发展素质教育,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。
此复。
成人av
2026年3月11日
(此件主动公开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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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安机关备案号:35050202000111


